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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相关工业分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相关工业分会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产品型分支机构,英文译名为:Related Industry Branch China Association Of Automobile Manufactories。
  第2条:本分会的成员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会员中从事汽车用塑料、橡胶、摩擦材料、涂料、纺织物、胶粘剂/密封胶、油品等企、事业单位。
  第3条:本分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章程》,接受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领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分会的工作宗旨、特点、主要任务和刊物

  第4条:工作宗旨:以为会员单位服务、为政府部门服务为本,充分发挥在企业与政府之间、相关工业同行业之间、相关工业与汽车行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行业利益,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促进汽车相关工业全面、健康、可持续性发展。
  第5条:工作特点:民间色彩、方法灵活、形式多样,力求实效。
  第6条:主要任务:协调服务、信息交流、调研咨询、展览展示、专业培训等。
  第7条:分会刊物:分会编辑出版《汽车相关工业通讯》,双月刊物,免费赠予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会联络员各一本。

第三章 会员单位、入会程序与会费标准

  第8条:凡依法取得工商登记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汽车相关工业产品生产、服务、研究的各有关单位均可申请加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参加本分会活动。
  申请入会需填写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一印制的“入会申请表”,一式两份,附工商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单位发展简史、产品简介资料一套。
  提出的申请经汽车相关工业分会审查或考察后,报中汽协会总会审批。
  发布批准通知,交纳会员会费,颁发会员证书,即成为中汽协会会员。
  第9条:本分会统一会费标准为:2000元/年.单位,每年4月底以前交纳。

第四章 会员的权力与义务

  第10条:会员的权力: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对分会工作有批评和监督权。
  2、有权优先参加协会和分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展览会。
  3、有权取得协会和分会提供相关的服务、信息和资料。
  4、对企业的权益、信誉等有权要求得到协会的有关帮助、证明和保护。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11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和分会工作条例,执行协会和本分会的决议。
  2、对行业整体发展具有群体观念,维护本行业的整体利益。
  2、积极支持和参加本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委托承办事宜。
  3、积极向分会传递信息和有关资料,提供建议。
  4、按时向分会秘书处交纳会费。

第五章 分会组织机构

  第12条:会员大会是分会最高权力机构。分会会员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主要职权是:制订和修改分会工作条例;选举理事会;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13条:理事会由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和理事单位组成,按照三三制原则:理事单位数量是分会会员单位的三分之一,副理事长单位数量是理事单位的三分之一,推荐产生。理事会推荐名单,须经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处审核同意后进行选举。
  第14条:分会理事会设:理事长单位(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若干名,理事单位(理事)若干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可设名誉理事长1--2名。
  第15条:各单位出任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的人员变动,应在一个月内通知本分会,报请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审批后,履行变更手续。
  第16条:分会理事会可按会员产品分类,组织相应各具特色的活动,主要有:汽车塑料制品专业、汽车橡胶制品专业、汽车纺织制品专业、汽车胶粘剂/密封胶专业、汽车摩擦材料专业、汽车涂料专业等。
  第17条:分会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设专职秘书长一名,兼职副秘书长与兼职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六章 分会财务管理

  第18条:分会的经费来源:
  1、会员单位交纳的会费;
  2、有偿服务收入;
  3、赞助和捐赠及其它正常收入。
  第19条:分会的开支范围:
  1、开展各项活动的支出,分会刊物出版费用,秘书处办公费用等。
  2、分会工作人员专职、兼职补贴或奖励。
  3、分会工作积极分子奖励。

第七章 附 则

  第20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分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
  第21条:凡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单位,视为自动退会;报中汽协会总会核准后,即停止服务,并交回会员证。
  第22条:本《工作条例》解释权属中汽协会汽车相关工业分会理事会。
  本《工作条例》已经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获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批准执行。